关于举办“二师好声音”教职工歌唱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2-24浏览次数:675

 各二级工会:

   为进一步推动和谐校园建设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凝聚精神动力,放飞中国梦,唱响校园情,展示我校教职工积极进取、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,校工会举办“二师好声音”教职工歌唱大赛,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 一、参赛对象

全体教职工

二、参赛形式及曲目要求

1、参赛形式:独唱、重唱、小合唱均可。

2、演唱曲目内容健康,鼓励选唱原创作品,体现教职工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。

3、参赛选手演唱一首歌曲,自备伴奏,演唱时间限制5分钟以内。

三、报名及比赛办法

1、本次赛事分为专业组(从事声乐教育或声乐专业训练学习满一年以上者)和非专业组进行。以二级工会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报名,并组织初赛,每单位选拔出12名选手,上报校工会参加复赛。另外,教职工个人也可自荐报名。

2经过复赛,选取10人晋级决赛(其中专业组5人,非专业5)。

3510日前,将报名表(见附1)及伴奏曲报送至781029594@qq.com。联系人:李金丽(87943997)。

四、比赛时间及地点

复赛:2014515日(周四)下午13001630

决赛:201465日(周四) 下午14301700

比赛地点:校大礼堂

五、奖项设置

本次大赛设一等奖2名,二等奖4名,三等奖4名。另设最佳形象奖最佳台风奖”“最佳组合奖等奖项。所有参与复赛的选手均有纪念奖。

六、组织要求

各二级工会要加强此项工作,做好比赛的前期宣传工作,突出校园文化创新的理念,坚持“择优而录”的宗旨,精心组织和安排好选拔赛活动。

 

 

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4月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