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女教职工参加全省书画、摄影、手工艺作品大赛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7-02-24浏览次数:806

 

各二级工会:

为进一步丰富女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,凝聚女教职工力量,激发女教职工不断提升素质,立足岗位建功立业的热情,经研究决定,组织学校女教职工参加全省书画、摄影、手工艺作品大赛活动。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以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紧紧围绕学校内涵建设目标,以“美丽二师·魅力女性”为主题,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、文化体育活动,全面提升女教职工整体素质,激发广大女教职工工作热情,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二、活动内容

根据校工会2014年工作要点安排,为了全面展示学校女教职工多才多艺、自信、优雅的独特风采与魅力,将组织女教职工参加湖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举办的“美丽家乡·魅力女性”女职工书画、摄影、手工艺作品大赛。

书画作品最小三尺、最大六尺;横竖、字体不限,均不装裱,书法作品硬笔、毛笔均可,字体不限,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,绘画作品只限中国画。

摄影作品须用原始精品作品参赛并附拍摄年月、地点、简要说明。

手工艺作品为各类刺绣、编织、剪纸作品。

除手工艺作品外,其他参赛作品均不退还。

三、活动要求

1、各二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动员广大女教职工参与其中,充分展示二师女教职工的魅力和精神风貌。

2、请各二级工会组织认真选送优秀作品参加湖北省“美丽家乡.魅力女性”女职工书画、摄影、手工艺作品大赛,报送截止时间为415日。

3、摄影大赛对参赛作品的拍摄设备无要求,相机、手机或其他设备拍摄的照片均可参赛,但所有参赛作品不得进行PS后期合成,可做裁剪、白平衡、亮度、对比度等简单PS调整,主办方需要时有权要求参赛者提供原始照片。所有参赛作品一律提供纸质照片,格式为长边10英寸(25.4厘米),正方形8英寸×8英寸(20.32厘米×20.32厘米)。参赛作品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等行为,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参赛者自行负责。

4、请各二级工会组织将参赛的作品按要求上报校工会,由校工会统一上报参赛。

联 系人:李金丽  

联系电话:027-87943997

    址:学校行政楼208

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工会委员会

2014年3月1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