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班级学生:
为确保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到实处,根据《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、省民政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、省扶贫办、省残联关于印发《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>的通知》(鄂教助〔2020〕1 号)文件精神和湖北第二师范学院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》(鄂二师院行发〔2020〕26 号),按照《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的要求,我院开展了2024-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充认定工作。经本人申请、班委会民主评议、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,认定周欣雨等68位同学通过2024-2025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认定,现将结果进行公示。公示期内,如有异议者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,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18日-2024年10月22日
联系人:李婷
湖北第二师范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4年10月18日

